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审查驾车人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设立春运安全服务站,严厉打击超载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切实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城管、工商、卫生、环卫、公安、民政等部门应主动配合做好春运工作,重点保证旅客集散通道、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市场与治安秩序等。
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
海事、港口、水路运管、水上公安、航标、航道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施综合管理,清除航道、港口、码头等各种违章占用,规范航行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水上运输安全。要继续加强乡镇客渡船和个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对超载运行的客车、客船,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并对超载旅客坚决实行卸载转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
春运期间客流集中,是各种呼吸道传染病易发时期。各运输部门要采取措施,努力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控制"甲流"等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突发事件、紧急事项要及时报告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
三、科学调配,确保运力及时到位。
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我市旅客运量将达496万人次,增长3.4%;其中:公路138万人次,增长3%;水路71万人次,增长1.45%;铁路139万人次,下降8.25%;民航148万人次,增长20%,本市公共交通4970万人次,增长5%。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历年春运客流规律,各运输部门要做好运量预测工作,科学预测客流,根据客流变化规律、高峰特点,合理安排运力,周密制定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要协调各种运输方式,做好运输衔接、方便旅客中转。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开展区域协作,做好与机场、车站、码头客流的配套衔接和紧急疏运工作,发挥运力的最大效能。劳动及各经济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等要协助铁路部门确定重点保障单位,严密组织客票预售,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引导、规范好劳动力市场,做好客流的平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