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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重点加强省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等能力建设

  对照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要求,加强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的野外工作与生活装备、培训与拉练,把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建成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专业化、规范化的队伍,以提高在重大灾害中特别是在交通、通讯、电力、供水等中断,当地卫生服务功能丧失等极端条件下的应急救援的能力,同时,配备统一的服装、标识,装备野战条件下的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应急专业救援系统、应急人员生活和后勤保障系统,以提高极端条件下的快速反应和医疗卫生救援能力。

  五、切实推进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特别是县、乡两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对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加强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突出加强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应急专业队伍体系,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的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基层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配备、培训、演练和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费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支持。明确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卫生急队伍作为对口支援重要内容。

  六、全面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坚持卫生应急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以社区、乡村、学校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通过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对基层卫生应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促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的全面提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等形式,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对通过验收的单位授予铜牌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大力加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学校教学中增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在有关媒体栏目、节目中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宣传应急预案,动员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卫生安全文化,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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