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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南府办〔20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7号)要求,我市于2010年在全市开展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五项就业服务活动为重点的贯穿全年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 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
  分管副秘书长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市人事局局长

  成 员:
  市财政局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市总工会副主席

  市妇联主席

  团市委书记

  市残联理事长

  市工商联主席

  市国税局局长

  市地税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武鸣县副县长

  横县副县长

  宾阳县副县长

  上林县副县长

  马山县副县长

  隆安县副县长

  兴宁区副区长

  江南区副区长

  青秀区副区长

  西乡塘区副区长

  邕宁区副区长

  良庆区副区长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调处理整个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制定本县区(开发区)和本单位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协同配合,统筹安排各项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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