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部门职责:
督促检查和指导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意识;结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粮食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及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定颁布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检查粮食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编制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或救援措施。
旅游部门职责:
(一)负责结合旅游业的特点,组织制定旅游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旅游业重点单位 (旅行社、A级旅游区、星级饭店等),落实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对相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政府法制部门职责:
(一)负责审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省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代表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或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人防部门职责:
负责结合人防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有关人防工程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监督人防工程的防汛、防火等安全管理,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按照职责权限和分工督促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人防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能源部门职责:
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油母页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煤炭资源勘探开发,负责组织煤矿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现代化矿井建设,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气象部门职责:
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信息;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的组织管理工作,执行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安全检测及资格证、资质证的发放;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组织管理。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一)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负责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煤矿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四)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对从事煤矿安全评价、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的乙级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和安全培训业务的二级、三级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烟草专卖部门职责:
负责所属烟草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烟草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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