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保障性住房实施力度,解决好本岛居民住房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强岛富民工程,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垦区(林区)棚户区、农村危房、库区移民危房和少数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建设力度。2010年全省在全面完成2009年75798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新开工建设不少于1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往后逐年增加。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高租赁补贴标准,租赁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6元/平方米即每户每月300元。加大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购买、改建、租赁住房的力度,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要积极探索租售并举的廉租住房保障新机制,回收部分资金用于廉租住房项目再建设。改变目前分散建设为主的现状,集中统一建设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家庭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商品房,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各市县建设、房产局要迅速开展城镇居民住房状况专项调查,切实摸清全省公务员、教师、医务人员、企业职工、普通居民等各阶层群众的住房现状,并制定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同时,要尽快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加快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
五、加快编制各市县房地产业近中期建设计划。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从现在起到今年3月底暂停审批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决定,并参照我厅编制完成的《海南省房地产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用两个月的时间编制本地房地产发展近中期建设计划(2010-2012年),对本地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明确各项目的性质、位置、规模、批次等,引导房地产项目健康持续科学建设,防止一哄而上、破坏资源环境、形成房地产泡沫等问题,确保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有序推进。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要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所有企业必须进入该系统,并通过系统及时掌握全省各市县房地产项目建设、竣工、销售、价格等情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定期监测分析,对可预售商品源情况进行定期公布,提高商品住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
七、引导树立正确的开发经营理念,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要针对当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在全岛火热进行、部分地区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出现过热情况,反思1993年海南房地产业泡沫危机给海南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史为鉴,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正确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理念,切实担负起企业责任,在获得经济利润的同时,更应努力维护海南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繁荣,以实现长期“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