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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下达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2010年度运行指标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下达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2010年度运行指标的通知
(沪水务〔2010〕76号)


本市各城镇污水处理管理单位、运行单位:

  2009年,经各方共同努力,完成了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青浦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和奉贤东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成了金山鹏瑶污水处理厂、崇明新河和堡镇污水处理厂,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等级将全部达到二级出水标准以上。截至到2009年底,本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52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86.5万立方米/日,比上年增加14.2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日平均毛运行水量为563万立方米(扣除地下水渗入量和雨季截流雨水量后为499.28万立方米/日,比上年提高18.1万立方米/日);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8.9%,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共削减COD40.36万吨,比上年增加2.71万吨,为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COD减排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世博会举办之年,希望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运行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完成调试工作,尽早投入生产运行,在完成“十一五”COD减排目标的基础上争取更大成绩。现将2010年各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运行计划

  1、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

  2010年全市共有5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设计规模686.5万立方米/日。为确保2010年本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根据2010年城镇用水量的预测,2010年计划日均毛处理水量不低于570万立方米/日,各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应达到运行指标要求,详见附件一。同时,各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含水率必须控制在80%以下。

  2、中心城区污水输送干线运行指标

  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削减量,巩固提高本市河道水环境整治成效,本市中心城区污水干线需按均匀输送的原则合理调配水量,尽最大努力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稳定,同时尽量避免雨天放江。各大污水输送干线2010年输送水量运行指标要求为:合流一期输送干线为150万立方米/日、西干线为40万立方米/日、竹园二厂输送干线为50万立方米/日、污水二期输送干线为190万立方米/日。

  二、基本要求

  1、精心运行,提高出水质量。2010年继续执行《关于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COD超量削减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各污水处理厂要精心运行,在确保各项出水水质等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出水COD浓度。

  2、强化脱水,减少污泥量。本市污泥允许进入填埋场的量将越来越少,相关处理设施又尚在建设阶段,故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务必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污泥脱水处理,降低脱水污泥含水率,并加强对污泥运输和处置的跟踪检查,不得发生乱堆、乱倒和向河道倾泻等违法的行为。同时必须加强污泥臭气处理措施,减轻污泥臭气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管理,提高运行水平。各污水处理厂与各自对应的污水输送系统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污水输送单位要确保末端污水处理厂进水稳定,避免和减少溢流。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按照COD减排的相关具体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提高相关档案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化验、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工作;按建设部和市水务局要求及时、准确做好污水处理运行、在建项目和污水输送干线运行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加强检测,关注重金属污染物的影响。为加强重金属污染的环境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环境安全,2010年要求各污水处理厂每两个月对进水、出水和污泥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含量进行一次检测,检测数据及时报上海市排水监测中心(上海市排水管理处),若发现有超标的,应及时专报市水务局。各污水处理厂重金属污染物检测项目及执行标准详见附表二。

  5、强化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加大对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为适应国家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制进一步提高的形势,鼓励各污水处理厂积极开展降低各类出水污染物浓度、提高设施运行稳定性的相关试验和研究。

  附件:1、2010年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

  2、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污泥中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执行标准汇总表(略)

上海市水务局
二O一O年二月四日

  附件一:
  2009年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

污水处理厂名称

设计规模

污水处理量指标

出水水质执行标准 

建议出水COD浓度

万m3/d

万m3/d

mg/l

 合   计

686.50

567.71

/

/

中心城区

1

吴淞污水处理厂

4

3.7

二级

≤60

2

桃浦污水处理厂

6

5.5

二级

≤60

3

曲阳污水处理厂

6

5.6

二级

≤60

4

东区水质净化厂

3.5

 

二级

 

5

泗塘污水处理厂

2

2.0

二级

≤60

6

天山污水处理厂

7.5

7.4

二级

≤60

7

石洞口污水处理厂

40

38.0

一级B

≤50

8

白龙港污水处理厂

200

180.0

二级

≤80

9

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

170

130.0

二级

≤60

10

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

50

48.0

二级

≤60

11

龙华水质净化厂

10.5

9.2

见备注

≤60

12

长桥水质净化厂

2.2

2.2

一级B

≤50

13

闵行水质净化厂

5

4.9

一级B

≤50

14

闵行区污水处理厂

4

3.5

二级

≤60

嘉定区

15

安亭水质净化厂

10

7.0

二级

≤60

16

大众嘉定污水处理

10

10.0

二级

≤60

17

嘉定北区污水处理厂

5

2.8

二级

≤80

南汇区

18

周浦水质净化厂

1.25

1.2

一级B

≤50

19

南汇污水处理厂

20

9.5

见备注 

20

临港新城污水处理厂

5

2.0

二级

≤60

奉贤区

21

南桥污水处理厂

1

0.95

二级

≤60

22

奉贤东部污水处理厂

12

8.0

二级

≤60

23

奉贤西部污水处理厂

10

10.0

二级

≤60

污水处理厂名称

设计规模

污水处理量指标

出水水质执行标准 

建议出水COD浓度

万m3/d

万m3/d

mg/l

青浦区

24

青浦污水处理厂

3.5

2.2

一级B

≤50

25

青浦第二污水厂

12

8.5

一级B

≤50

26

朱家角污水处理厂

1.5

1.4

一级A

≤40

27

徐泾镇污水处理厂

2.5

2.3

二级

≤60

28

金泽污水处理厂

0.25

0.1

一级A

≤40

29

西岑污水处理厂

0.25

0.1

一级A

≤40

30

练塘污水处理厂

0.6

0.6

一级A

≤40

31

华新污水处理厂

1.7

1.7

二级

≤80

32

白鹤污水处理厂

1

0.8

二级

≤80

松江区

33

松江污水处理厂

13.8

8.8

一级A

≤40

34

松江东部污水厂

7

6.8

二级

≤60

35

松江西部污水厂

5

4.8

二级

≤60

36

松江东北部污水厂

7

6.8

二级

≤60

37

叶榭污水处理厂

1.7

1.4

一级A

≤40

38

泖港污水处理厂

0.4

0.3

一级A

≤40

39

新浜污水处理厂

1.2

0.7

一级B

≤50

金山区

40

枫泾水质净化厂

1.4

1.2

一级B

≤50

41

枫亭水质净化厂

3

2.9

一级B

≤50

42

新江污水处理厂

5

5.0

二级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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