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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的通知

  (二)各招生学校要认真、负责、热情、妥善地处理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对社会和家长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向联合工作小组报告。
  (三)认真做好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和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做好招生政策、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要让每一位报考学生和家长知道其权利和义务。
  希望各招生学校在主管单位领导下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附表:1.2010年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报名表
  2.2O10年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工作日程表
  3.2O10年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计划

  附表1:
  2010年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
  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报名表

考生报名号

 

公民身份号码

学籍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初中就读

学校情况

初中学校名称

所在区县

就读年限

班主任姓名

 

 

  

现居住

地址

   区(县)

邮政编码

   

家庭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省

家庭成员

关系

姓 名

现在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年限

联系手机

     
     
     
     

报考志愿

 

专业简称

招生代码

专业简称

招生代码

专业是否愿意调剂

(填是或否)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如上述学校未录取,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学校(填是或否):

招生入学

考试成绩

语文:

数学:

外语:

录取总分:

我自愿选择报考中职校,并对所报考的学校和专业的情况已经全部了解清楚。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              家长签字:

日期:2009年  月  日      日期: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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