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养护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病害处理,做到当天挖当天补,确因特殊原因补不上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标志及照明设施,必要时安排专人现场看守,路面病害的修补时限不得超过2天。
按照养护规范的要求,严格控制养护质量,杜绝前修后坏的现象发生,挖补范围确定准确,挖补形状规范,混合料级配合理,底层油刷涂均匀,新补油层略高于旧路面并与四周衔接平顺,无跳车。做好现场记录,实行一坑一卡制和全天候监理制,发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 干线公路绿化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力争做到乔冠花草协调搭配,加强管护,提高成活率和完好率,对空白路段进行补植,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形成整体公路绿化景观。
第七条 按时完成年度小修保养作业计划,实行计量、监理制度。省厅不定期对各市小修保养工程情况进行抽检。
第八条 按时完成年度文明示范路工程计划,并保持已创建的文明示范路路段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 养护管理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养护巡查和质量验收制度、养护工作质量检查奖惩制度、桥梁检查和养护制度、路况量验和评定制度,建立健全桥梁技术档案。及时通报和公示检查情况,奖优罚劣。
2、内业资料: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3、养护管理与督查系统:及时录入路况量验数据、小修保养季度及养护工程各阶段数据,根据要求补充和完善各类管理信息,熟练掌握和应用各项功能,为养护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条 及时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本地路况进行分解。省厅对各市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财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专项审计,确保养护资金专款专用。
第三章 评价考核依据和方式
第十一条 依据部颁养护技术规范、标准及我省养护管理办法,采用先进的检测和评价手段,对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养护管理质量进行评价考核。
第十二条 采取季度检查和年末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小修保养养护质量评价最终得分按季度检查与年末检查各占权数为0.6和0.4计算,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