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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的通知
(豫安注办字〔201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省局评价机构延期换证审查工作,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要求,现就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相关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原件);

  3.与原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期或者解聘证明;

  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

  5.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贴于申请表);

  7.《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填写内容除签名用钢笔或签字笔外,其余均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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