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市级政(事)务公开示范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特别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条例》的法定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在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自下而上,对照标准,按结构构成,严格筛选了一批政(事)务公开示范点,市政府同意命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8家单位为宿州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市供电公司等12家单位为宿州市办事公开示范点。
希望被命名的30家政(事)务公开示范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政(事)务公开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要以示范点为榜样,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构造和谐宿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宿州市政(事)务公开市级示范点名单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宿州市政(事)务公开市级示范点名单
一、政务公开示范点(18个)
埇桥区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埇桥区地方税务局
埇桥区西关街道办事处
埇桥区蕲县镇
萧 县 萧县国家税务局 萧县交通运输局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砀山县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砀山县良梨镇
泗 县 泗县财政局 泗县瓦坊乡
灵璧县 灵璧县公安局 灵璧县渔沟镇
市 直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
宿州市物价局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办事公开示范点(12个)
埇桥区 埇桥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萧 县 萧县龙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