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企业对2010年有效期到期的注册证、许可证及时按要求申办重新注册、换证手续。
(三)继续做好义齿类生产企业远程监管的有关工作。2009年第四季度起,市局结合工作实际,将义齿与口腔材料类生产远程监管作为创新项目之一,开发了实时监控系统,试行将全市义齿与口腔材料类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原材料库存及使用、成品销售和废料处理等内容纳入信息化管理。 今年,要进一步规范企业主动、及时、正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监察企业生产动态和变化情况,在试行基础上努力实现正式运行,并争取开发新的监控功能,为有效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对前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跟踪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对口腔义齿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企业原材料使用管理规范性、委托加工医疗机构资质评价以及生产销售记录和标识信息等方面问题。
(四)深化对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督促企业健全并切实执行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时规范记录产品购进、销售、流通信息,做好产品的可追溯性管理,并加强对产品售后的质量跟踪和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工作。对问题较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经营管理要求,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对督促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者,酌情删减其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五)完善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经过三年的评定工作,企业的诚信和质量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为了进一步运用评定成果,将2009年度评定为失信或警示等级的企业,纳入2010年度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督促企业整改,提高监管的实效性。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督促企业尤其是植入性和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行)》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行)》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医疗器械生产GMP》)。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设施条件,为2011年1月1日起《医疗器械生产GMP》的实施作好准备。市局将积极创造条件,适时组织相关培训、交流。
强化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法规和岗位知识的培训,为他们进一步掌握法规要求和岗位技能提供帮助。
以点带面,着手解决部分监管人员“检查准备工作不够”、“检查程序不完善”、“检查不能发现问题”、“检查能发现问题,但分析问题能力欠强”等现象,加强业务、能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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