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10〕33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陕西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摸清地下矿山底数。全面摸清全省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废弃、非法生产和已关闭地下矿山基本情况,逐一建档,建立和完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基本情况数据库。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把发动职工群众和组织专家队伍有机地结合起来,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排查,彻底查清各类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并登记建档。
3、深化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逐一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责任到人,挂牌督办,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4、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
5、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二、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2、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矿井持证生产情况。
4、矿井及其各生产水平(中段)、各采区安全出口情况。
5、矿井提升系统运行管理及相关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