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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22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管理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市健康教育工作将按照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深入推动健康教育事业的改革,促进健康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市居民健康水平。现将《2010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2010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健康教育工作将按照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健康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全市居民健康水平。规范管理机制,突出服务意识,促进健康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健康教育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
  制定《深圳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长期规划(2011-2015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深圳市健康教育讲师团管理办法》,完善《深圳市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技术指引》以及健康促进项目工作标准、操作指南,规范全市的健康教育处方。协调制定《深圳全民健康十年规划》。起草《深圳市健康城市创建规划》(草案)。
  加大对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指导、督导力度,建立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绩效考评制度。扩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覆盖面,加强专业技术培训、进修和交流,提高全市健教工作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与技能水平。做好《国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的终末督导评估工作。
  二、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和干预能力。
  进一步完善市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加大健康素养普及教育力度,针对不同特征的人群采用相适宜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市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根据2009年市民健康素养监测结果,确定2010年重点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并做好评价工作。
  三、大力推进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制定不同场所、不同人群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及指南;统筹协调各媒体资源,进一步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以改变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建立健康生活方式为抓手,探索建立针对性强、群众易于接受的健康教育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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