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2009年12月底前,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完成六个重大课题研究,酝酿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的初步意见,加强与国家和省上基本思路的衔接;做好“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1月至5月底。研究提出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依据全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及总体规划纲要编制的要求,确定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领域和编制方案,开展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初步筛选确定各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起草阶段):2010年6月至9月底。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各方面进行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修订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底。进一步征求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完成规划纲要草案修订完善,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批准。县、区总体规划纲要编制进度,原则上与全市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对所确定的规划重点不仅要编制规划,而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问题,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制定政策导向,规范市场秩序,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二)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