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243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筹)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鄂[2009]76号)、《关于对陆军进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阳光人寿鄂[2009]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机构营业地址为孝感市文化路43号孝感药都二楼、五楼,经营区域为孝感市行政辖区。
三、核准陆军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四、该机构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