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府〔2010〕2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0年省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0年省政府工作要点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为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今年省政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变,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和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一)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建立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全面推进家电、汽车、农机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发展和完善消费信贷,稳步扩大汽车、住房等大宗商品消费。积极培育商贸会展、文化旅游、信息服务、体育健身、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消费热点。深入推进万巷千街、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农超对接工程,加强商贸流通、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农村市场网络,促进农村居民扩大消费。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文化厅、广电局、体育局、物价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负责)
(二)促进投资合理增长。加快推进“新十项工程”建设,重点解决好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瓶颈问题。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300项,投资3900亿元。加快推进厦深铁路广东段等省部合作铁路项目,穗莞深、佛肇等珠三角城际轨道项目,广深沿江高速、江肇高速等公路项目,台山核电、阳江核电、珠海LNG接收站、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等能源项目,以及中委炼油等重化项目。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积极引导资金投向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坚决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跟踪管理。抓紧出台实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审计厅、金融办负责)
(三)深度开拓国内市场。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作用,加大广货品牌宣传力度,举办形式多样的广货促销活动,深入推进“广东产品全国行”。实施“广东名品进名店”行动,组织工业企业与省内外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工商产销对接。加快建立内销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国主要城市建立广东商品销售基地。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支持企业建立内销网络。简化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内销预审、核价、征税等程序,引导企业通过一般贸易生产和自主经营,扩大产品内销比重。办好中博会、外博会、广交会、高交会等知名展会。加强同兄弟省区市在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外经贸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加快推进城镇化。统筹做好城乡空间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做大城市经济。积极推进广州、河源、云浮等地“三规合一”试点。加快中心城市布局调整,积极推进新兴城市、“卫星城”、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着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制订宅基地管理办法。抓紧出台实施《关于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试行意见》,完善大城市落户政策,放宽中小城镇落户条件,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有序转为城镇居民,有计划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社保、子女入学等问题。支持广州、佛山、惠州、中山等地开展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