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和宜居城乡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加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力度,规范有序开展拆旧建新,力争今年初见成效。因地制宜改造城中村,整治空心村。加大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建设力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以生态走廊为基础,规划建设珠三角绿道网,力争一年基本建成。继续推进万村绿大行动和万村百镇整治。全面推进全省宜居城乡创建,重点抓好2个“宜居城市”、10个“宜居城镇”、21个“宜居村庄”创建试点。开展全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绩效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局负责)
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扶持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服务外包、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和总部经济等八大高端服务业。积极发展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业。重点培育100个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和谋划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广州、深圳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和佛山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积极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端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建设国家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办好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和第八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支持丹霞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发展壮大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发展面向社区和农村的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商贸、餐饮、文娱等传统服务业。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以广州、深圳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主要载体,大力承接国际软件外包和商务服务外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广电局、旅游局、金融办负责)
(七)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进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培育100个先进制造业项目。加快8.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珠海通用飞机和航空产业基地、广州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广汽自主品牌乘用车、南沙核电产业园、大型铸锻件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培育绿色装备制造示范等项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和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提升工程,提升发展电子信息、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等高技术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负责)
(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尽快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推进方向和具体的技术路线、市场推进措施。务实发展低碳经济,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中海油珠海深水工程基地建设。重点培育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选择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产业尽快实现核心技术突破,重点在平板显示、数字家庭、物联网、生物医药、风能、太阳能、半导体照明、邮轮游艇等领域实现突破并加快产业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海洋渔业局负责)
(九)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珠三角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建设,组织实施工业行业信息化应用提升等一批重大工业技改项目,加快培育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改造提升家电、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材、中药等传统产业,重点培育100个优势传统产业项目。加强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推进专业镇技术创新工程,建立区域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快省区共建广东工业设计城,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坚持以质取胜,广泛开展质量强省活动,实施“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培育自主国际知名品牌。引导部分优势传统产业注册集体商标,推广实施企业联盟标准,打造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外经贸厅、工商局、质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