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福清市顺鑫燃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福清市顺鑫燃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10〕44号)


福清市顺鑫燃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
  我委于2010年3月2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福清市顺鑫燃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手续(具体详见附件)。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上述变更企业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变更后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附件:同意变更的加油站名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一O年三月五日

  附件:
  同意变更的加油站名单

序号

申请变更的加油站名称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

福清市顺鑫燃料有限公司

陈辉

2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尤溪城西加油站

林苏平

3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尤溪浦头加油站

林苏平

4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尤溪东门加油站

林苏平

5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尤溪尤溪口加油站

林苏平

6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尤溪西洋加油站

林苏平

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尤溪梅营加油站

陈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