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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

  (八)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典当行情况登记表
  (九)典当行会计及信息报送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十)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设区市经贸委存档,一份由设区市经贸委统一报送我委。
  五、工作要求
  各典当行应认真、如实、按时做好年审材料准备和报送工作。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应依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年审办法》和我委对年审相关要求,认真核查,对每户典当行提出年审初审结论,初审结论应包括该典当行年审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日常经营有无违规记录,执行新会计制度情况,以及是否给予年审通过等内容。对建议B类通过或不通过年审的典当行应具体说明理由。审查中发现年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要求补正和说明。对有违规行为的典当行,应及时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同时,形成本地区年审综合报告,就本地区年审工作组织情况、当地典当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作出报告。
  联系人:王小兰  联系电话:0591-87822094(传真)

  附件:2010年典当行年审报告书样式.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 2009年度)

  典当行名称:
  (盖章)
  许可证编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

  典当经营许可证记载事项

事  项

审批登记事项

年审时实际情况

批准文号

机构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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