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在完善、规范教师绩效工资兑现的基础上,启动执行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工作。扩大企业生产,着力增加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发放春节加班补助。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做好五大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工作,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渠道,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100个。
二是增加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救助程序,深入推进分类施保和分类救助,提高救助水平。增强城市医疗救助能力,医疗救助资金基本与2009年持平。落实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补贴。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通过进一步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加快兑付城镇居民灾后重建补助资金。
三是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发展壮大个体工商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许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工商户开放,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广泛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空间。力争全州个体工商户增长3%,达到14895户。恢复发展特色旅游业,打造新型旅游项目,努力增加旅游从业人员收入。培育现代物流业,鼓励运输企业集团化,发展专业物流业务。壮大商贸流通业,打造特色餐饮业,发展新型居民服务业,多方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在抓好天保工程主业的基础上,运用好林业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森工企业走多元化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多种经营途径,增强天保单位自身造血功能,破解森工企业职工增收难题。
四是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扎实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建设。2010年,对900户棚户区住房进行改造,新增廉租住房房源500套,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00户,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相对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全面启动实施森工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州委副书记陈贵华任组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白理成,副州长田晓丹、李川,州政府秘书长何飚为副组长的阿坝州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领导小组,财政、民政、经委、人事、劳动保障、交通运管、农业、畜牧、旅游、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教育、商务、林业、水务、统计、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定居办、工商、阿坝统计调查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州农业局牵头负责农牧民增收工作的日常事务,州财政局负责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的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有力的增收方案,将此项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动真情、出实招、用实力、见实效,努力完成每项增收任务。各部门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