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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宜府字〔201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民族宗教事业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丰城市、袁州区、靖安县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2009年度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县(市、区)学习,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团结拼搏,争创一流,为促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宜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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