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建房〔2010〕10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承德、衡水市拆迁办:
为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现将《201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日
201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省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攻坚之年,做好201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要求,突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一条主线,坚持拆建结合,以建为主,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小区改善和回迁安置房建设三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抓好房地产市场交易登记效能提高和规范拆迁管理两项重点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监测分析,营造开放、规范的市场环境和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提升旧住宅小区改善质量,完成140万平方米改善任务,每个设区市推出至少2个旧住宅小区改善精品项目,全面完成三年改善任务。
--设区市建成区(2008年初)范围内,80%的城中村完成房屋拆迁、村民安置任务,已拆迁的城中村土地全部实现收储。
--设区市市区房屋登记办证受理后实现“立等可取”(大宗件、疑难件除外)。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旧住宅小区改善推进力度。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使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与城市容貌治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适时召开推进会议,确保完成“三年大变样”工作确定的旧住宅小区改善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提升旧住宅小区改善质量,按照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优美的目标,每个市至少推出2个精品示范项目。三是开展“回头看”活动,针对个别已改善旧住宅小区“改善内容不全、改善质量不高”问题,继续完善提升,保质保量完成改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