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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狠抓城中村改造工作。继续按照现代化城市建设理念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一是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库,实现一村一帐,完善月表制度,适时召开调度会议,强力推进。二是印发《关于确保完成2010年城中村改造任务目标的通知》,推行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发挥政府在拆迁安置、土地收储、规划控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提高改造质量和品位,确保完成“三年大变样”工作确定的城中村改造目标。三是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空间形态改造和社会形态的同步转变。
  (三)加强房屋拆迁和回迁安置房建设。坚持拆建并举,依法拆迁,加强拆迁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拆迁行政管理和拆迁行为,创新完善拆迁方法,维护拆迁市场秩序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快速、平稳地推进拆迁。一是抓好拆迁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举办拆迁企业房地产估价人员培训班。二是学习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推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拆迁安置方式。三是继续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规范拆迁行为,开展诚信拆迁活动,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及时处理拆迁信访案件,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四是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回迁安置房建设的督导,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督促拆迁人认真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保被拆迁群众按时回迁。
  (四)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省政策措施,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和房价过快上涨。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控和分析。加强数据采集等基础工作,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体系,及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增加市场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和住房消费。二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强化房地产开发监管,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完善监管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三是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违规开发预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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