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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几点要求

  (一)认真完善方案。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县(市、区)残联要结合2009年取得的经验,根据实际,制定 “带传培训工程(2010-2012年)”实施方案。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残联2010年4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分别报省残联教育就业部和省残疾人职培中心。

  (二)加强检查指导。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要对本地区开展活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每年年底,省残联要组织进行阶段性评估,2012年年底组织全面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

  (三)规范基础工作。做到资金使用有台帐、参与人员有登记、组织培训有记录、实现增收有记载、典型事例有材料、阶段性工作有总结、解决实际问题有分析。要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统计报表(附件二),7月初和年底一并上报总结。

  附件:1、《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2010-2012年)任务分解表》;
  2、《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季度报表》

  附件1:
  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 (2010-2012年)
  实施方案任务分配表

项目

  

地区

一级带头人(人)

二级带头人(人)

累计带动农村残疾人总数(人)

力争累计

实现增收

(万元)

2010年

2010年

2010 年

2011年

2012年

长 春

90

900

9000

14000

18000

4000

吉 林

80

1000

12000

18000

22000

5000

四 平

70

700

7000

8000

8500

2300

辽 源

30

300

3000

4000

4500

1100

通 化

75

750

7500

8500

9000

2500

白 山

45

450

4500

5000

5500

1500

松 原

75

750

7500

8500

9000

2500

白 城

70

700

7000

7500

8000

2200

延 边

65

650

6500

7000

7500

2100

长白山

2

5

50

150

250

45

合计

602

6205

64050

80650

92250

2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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