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长涪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施工延期的批复
(渝高管〔2010〕18号)
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09年路面病害专项处治部分路段延期至2010年施行交通管制的请示》(重渝涪司〔2010〕13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保持路面良好技术状况,同意长涪高速公路ZK1+000-ZK6+100、ZK8+900-ZK10+500、ZK17+500-ZK21+000等路段病害处治施工延期至2010年6月10日。
二、请结合路面检测结果尽早制定落实长涪高速公路维修处治计划,在延期施工期间加快长涪公路路面维修处治工作,迎接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三、严格落实《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的调整优化,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养护施工要求控制好施工路段长度、间距和工期,保障施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