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到2020年,内河船舶达到250万载重吨、沿海造船达到400万载重吨,年修船能力约 2000艘。建设具有制造10万吨级以上和维修 20万吨级以上的船坞和船台。船舶配套产业迅速发展,初步建成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广西修造船工业、配套产业及海洋工程产业力争达到销售收入1000亿元,增加值3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实施大集团战略,通过重组、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重点骨干企业向具有现代造船模式的船舶总装厂发展。在完成军品任务同时,努力开拓民品市场,加大科研投人,加快新船型研发步伐,带动内河修造船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实行钢铁、造船、航运联合投资,组建综合能力强的集团公司。吸引国内外航运业与船舶工业大企业(集团)投资发展,鼓励区内大型船舶企业集团采用合资、合作等方式,增强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优化升级三大主流船型,开发大型客滚船、大型汽车运输船、大型重型运输船、冷藏集装箱船、公务船、游艇、远洋渔船、内河集装箱船;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大中小功率船用柴油机、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讯导航及自动控制等高附加值产品。
  (三)大力发展船舶配套业。以资本合作与技术合作方式,加快优势配套产品的引进和发展,重点发展甲板机械、柴油机、船用换热器和船用通信、导航、自动化系统产品。充分发挥我区柳钢已通过8国船级社认可的船体结构用钢、玉柴中小功率船用柴油机、梧州华南船舶机械公司国家专利波浪补偿起吊机、广西船用铝材等现有优势,积极引进世界船东公认和国际一流船级社认可的国际知名企业和品牌入驻广西造船基地,大力发展船舶配套产业,促进造、修、拆、配等协调发展。
  (四)加快发展沿海地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充分利用我区区位优势,加快引进国内外人才、技术、设备、资金,开发油气钻采平台、油气存储设施、海上工程船舶(海洋地质勘探船、供应船、拖船、起重船、打捞救助船、海底电缆铺设船、铺管船)等海洋工程装备。通过内外资引进并举,国内外市场拓展兼顾,实现合作互利共赢。将我区沿海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
  (五)着力建设我区沿海修造船基地。充分利用和发挥北部湾港口、码头、岸线等资源,按照高起点规划、新机制运作、全球性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防城港企沙半岛钢铁基地的支撑优势,在防城港云约江口发展大型海洋工程和船舶修造船基地;依托钦州湾东西二条进港航道的便利条件,在钦州观音堂发展为进港船舶服务的修船基地;结合铁山港产业发展规划,在北海铁山港雷田和石头埠发展修、造、配套产业一体化的船舶修造基地。重点发展货轮修理及制造、公务船舶修理及制造、中小电力推动环保型油轮、海洋用石油平台三用工作船、化学品船、集装箱船、特种船舶的修理及制造,大力发展拆船业和游艇业。近期以修船起步、修造并举,发挥后发优势,科学发展,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一岛两湾四基地”沿海修造船基地。
  (六)加速建设西江黄金水道修造船聚集区。充分利用西江黄金水道,加快发展梧州、贵港、柳州、南宁等沿江内河修造船业。整合现有造船企业,培育发展配套产业。重点发展以南宁邕江造船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六景)修造船集中区;贵港港南(新塘)船舶修造工业集中区和桂平(西山)沿江造船工业集中区;梧州表水至长洲岛、赤水工业园、藤县造船工业集中区,整合柳江沿线修造船企业优势,适度选点建设造船集中区;努力打造西江黄金水道造船聚集区。
  四、政策措施
  (一)鼓励上中下游产业联合投资。引导企业走钢铁、造船、航运三行业联合投资发展的路子。鼓励以船钢联营、船油联营、船航联营、船船联营等方式,解决船舶工业发展的资金、原材料、订单、人才、管理、信息等问题。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优势企业以及中下游企业共同投资建设北部湾和内河修造船基地。鼓励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积极承接国内外船舶产业转移。
  (二)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高、特、新船舶,加快主流船型的优化升级,实现一批特种船舶的自主设计,及时推出一批满足造船新规范和新标准要求的新船型。鼓励企业增加技术研发投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世界知名大企业集团、研发设计机构、有关高校联合建立行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鼓励外商投资建设船舶设计研发中心,承接船舶设计及制造服务外包业务。
  (三)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换代。对吨位小、能耗高、安全性能差的老、旧船舶,实行强制报废。合理布局拆船公司,引导有资源、设备全、人员素质高的拆船公司从事专业拆船业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