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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工作
  (五)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建设。各市安监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统筹规划,扎实、稳妥地推进安全培训基地建设。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应争取建设独立直属的培训基地;对原已拥有的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发展需要,配套完善教学设备设施,增加服务功能;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可充分利用辖区内已有院校或企业的培训设施,暂时通过合作建设培训基地。省局将按照“面向企业、服务基层、提高技能、培养人才”的思路,重点申报建设安全培训学院,建立全省综合性的培训基地。
  (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和培养、优化师资队伍专业和年龄结构,建立比较稳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要认真组织安全培训教师参加教师资格培训,要严格执行取得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后才能从事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七)注重安全培训教材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新形势发展需要,结合我省实际,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培训对象的特点和要求,与时俱进,加快培训教材的开发,强化精品意识,注重教材的针对性、知识性和趣味性,力求通俗、易懂、实用,增强可读性、提高实效性,并规范做好教材的发行工作。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荐的优秀教材外,省局委托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牵头组织各地安监部门下属培训机构的专家,共同研究开发具有广东特色的安全培训教材,并推荐给各级培训机构使用。
  (八)加大安全生产培训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积极开发我省安全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运用互联网、计算机、手持刷卡机、IC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实现对培训人员的档案管理、培训学时(含再教育)管理、发证管理、数据统计等方面的网络一体化综合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水平。今年系统建成后先在两三个市进行试点,然后在全省推广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
  (九)继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素质培训,省局继续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分管副市长参加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研讨培训;聘请有关专家面授或视频讲授等形式,分期分批对市、县安全监管执法监察、矿山安全监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加强跨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认真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国家安全生产监察员及其他专题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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