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法监督检查使用机械压力机、木工机械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7001-2007《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和AQ7005-2008《木工机械安全使用要求》等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情况,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遏制机械伤害事故频发的势头。
4、认真吸取中山“12.10”木纹热转印机燃烧爆炸事故教训,依法监督检查有涂装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AQ5201-2007《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等安全生产标准情况,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5、组织开展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重点督促冶金、有色、纺织、机械制造、造纸、印染、家具、建材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针对突出存在问题,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6、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指导督促各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支持配合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各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
7、道路交通: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等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泥头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以及省市道路交通运管机构监控平台建设等;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活动,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
8、水上交通:继续抓好开展砂石运输船舶、施工船舶、客渡船舶和防碰撞、防泄漏等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桥梁隐患。加强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监管,强化珠江口、琼州海峡安全监管。
9、铁路:进一步深化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高速列车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安全基础。深化平交道口等安全整治。
10、民航:健全安全体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1、消防:配合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涉亚场所、亚运赛区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等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地区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
12、民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民爆企业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和行业规范,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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