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腰痛、晨僵3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休息无改善。
2.腰椎额状面和矢状面活动受限。
3.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正常人。
(二)放射学标准(近2年资料):双侧≥Ⅱ级或单侧Ⅲ~Ⅳ级骶髂关节炎。
二十、癫痫
同时符合(一)、(二)或符合(三):
(一)发作时的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性、短暂性、通常为刻板性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可表现为感觉、运动、意识、精神、行为、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或兼而有之。
(二)抗癫痫治疗有效。
(三)脑电图特征(近2年资料) 脑电图是诊断癫痫重要的客观指标之一。发作期脑电图有明确的痫性放电,发作间期脑电图部分患者有痫性放电。
退出: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4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二十一、慢性肝炎(中度及以上)
符合(一)、(二)、(三),或符合(一)、(四),或符合(一)、(五):
(一)慢性肝炎病史。
(二)临床症状、体征:可反复出现乏力、纳差、腹胀、尿黄、肝区不适、或黄疸等,伴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肝区叩击痛阳性。
(三)以下生化指标之一:
1.血清ALT持续或反复升高,ALT大于正常2倍以上。
2.总胆红素≥正常2倍以上。
3.白蛋白﹤35g。
4.凝血酶原活动度﹤70%。
5.胆碱酯酶≤5400u/L(酶法,正常参考值:5400~12000 u/L)。(采用金标法的,胆碱酯酶<30 u/L,正常参考值:30~80u/L)。
6.电泳γ球蛋白>21%。
(四)B超检查:可见肝内光点回声增粗,肝脏或/和脾脏轻度肿大。
(五)肝组织病理学检查:≥G2或≥S2。
退出: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3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二、克罗恩病
符合以下(一)、(二)、(三)加上(四)、(五)、(六)之一或符合(四)加上(一)、(二)、(三)中的2项,须先排除有关疾病,尤其肠结核。肠镜为必须检查(近2年资料)。
(一)非连续性或区域性肠道病变。
(二)肠粘膜呈铺路卵石样表现或有纵行溃疡。
(三)全层性炎症性肠道病变,伴有肿块或狭窄。
(四)结节病样非干酪性肉芽肿。
(五)裂沟或瘘管。
(六)肛门病变,有难治性溃疡、肛瘘或肛裂。
二十三、溃疡性结肠炎
在排除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慢性血吸虫病、肠结核等感染性结肠炎及结肠Crohn病、缺血性结肠炎、放射性结肠炎等疾病的基础上,符合以下(二),或符合(四),或符合(一)和(三)3项中任1项(在不能行结肠镜检查的患者):
(一)临床表现 有持续或反复发作的腹泻,伴腹痛、粘液脓血便、里急后重和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可有关节、皮肤、眼、口及肝、胆等肠外表现。体检可有发热、脉速和失水的表现,左下腹或全腹常有压痛,伴肠鸣音亢进,触及变硬的肠管。有肠扩张者常有腹胀、腹部膨隆和腹部压痛。
(二)结肠镜检查(3项中任1项) 病变多从直肠开始,呈连续性、弥漫性分布,表现为:
1.粘膜血管纹理模糊、紊乱、充血、水肿、易脆、出血及脓性分泌物附着,亦常见粘膜粗糙,呈细颗粒状。
2.病变明显处可见弥漫性多发糜烂或溃疡。
3.慢性病变者可见结肠袋囊变浅、变钝或皱襞消失,呈管状肠腔、假息肉及桥形粘膜等。
(三)钡餐灌肠检查 主要改变为:
1.粘膜粗乱或/和颗粒状改变。
2.肠管边缘呈锯齿状或毛刺样,肠壁有多发性小充盈缺损。
3.肠管短缩,袋囊消失呈铅管样。
(四)病理学检查结果。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四、精神类疾病
(一)精神分裂症
至少具有下列2项以上症状,且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的基础上;病情严重至无自知力,或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