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10〕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9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0〕7号)精神,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10年我市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重点物资、节日供应物资运输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机制
春运工作关系到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原则,切实抓好2010年的春运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春运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石文怀 副市长
副组长:
李 耕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李浓光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 敏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陆俏梅 市工信委副主任
李朝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彪 市教育局副局长
边文艺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周文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平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远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 琦 市安监局副局长
俞军荣 市旅游局副局长
谢 鸰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 刚 南宁铁路局南宁火车站副站长
胡爱国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市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朝安同志兼任。
各地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春运协调工作,制定春运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