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加强和创新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督导规章制度,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工作体系。完善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和督导评估办法,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推进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工作,启动教育强区(县)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有关重点工作的专项评估,发布督导评估报告,开展评选命名工作。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加强市教育评估院和区县督导评估机构及队伍建设,整合教育督导资源,创新育督导工作机制,推动区域性教育督导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区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指导。
38.加强和创新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加强推普宣传工作,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示范街、商业街的创建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拓展普通话培训测试领域,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年内全面实现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做好区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启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程,开展汉字水平测试及汉语能力水平测试研制工作。
39.积极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宣传推介,积极发展来华留学事业。以高校“三重”建设为重点,扩大公派留学规模,支持高校教师加强国际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和出国培训。积极引进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承办好第三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推进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扩大对外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派出规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职业院校的对外交流和合作。支持国际学校建设。推动与外国政府、教育机构和民间组织达成的合作协议的落实,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
八、以加强党建工作为重点,提高对教育改革的领导水平
40.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抓好中职学校和中小学学习贯彻科学实践观活动,巩固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和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实践观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高校“抓党建、促三风、建三高”工作。以开展“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推进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大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群体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高校、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处室干部的选配、调整和充实工作。推进高校领导班子任期制试点,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和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以落实高校“4050”工程为抓手,加强高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并实施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加强干部培训和交流培养工作。
4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执行问责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以腐败易发领域为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推进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积极解决信访问题。扎实开展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清查治理“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四大专项工作,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向委直属单位委派监察员,进一步调整充实高校和委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升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