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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库)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库)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三月八日

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
投资建设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
(市建委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为进一步破解我市“停车难”问题,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杭州停车产业,充分挖掘城市地下空间和企事业单位用地资源,加快推动杭州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和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破解“停车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8〕1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停车场(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196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目标及适用范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破解“停车难”为目标,坚持政府、企业、市场配置“三力”合一的原则,全面调动社会力量,充分挖掘停车资源,加快社会停车场(库)建设,为杭州加快建设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促民生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方便停车的需求为目标,发动群众参与、征求群众意见,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将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库)作为杭州践行科学发展、促进民主民生的有效载体。
  2.坚持投资多元原则。以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经营,扶持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道路为主,在坚持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加大对部分公益性项目的投入,加快推动停车场(库)建设。
  3.坚持高效便民原则。为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停车场(库)建设的积极性,要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硬举措、最优服务,拓展停车资源,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尽最大可能使人民群众享受停车便利。
  4.坚持市、区联动原则。要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市、区联动平台和工作机制。市级部门以制订政策、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为主,各城区以组织实施为主,着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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