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一)全面推进“两圈一带”战略实施。
25、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认真落实“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56531”实施框架体系,健全改革试验推进机制,努力在转变发展方式、实施专项规划、重点示范区建设和部省合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转变发展方式上,着力探索“两型”发展模式,率先推动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率先建立转变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导向。在实施专项规划上,着力使规划项目化,强力推动武汉新港、天河机场三期、临空经济区、城际铁路、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在示范区建设上,着力建设武汉东西湖综合性示范区、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区、大东湖“两型”社会示范区、梁子湖“两型”社会示范区等四个省级示范区。在部省合作上,着力推动部省合作共建向纵深拓展,落实共建任务,放大共建效应,拓展共建内涵。全力支持武汉市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增强武汉城市圈科学发展、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综合能力,为形成中部经济重要增长极、培育长江中游城市群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武汉城市圈综改办、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长江航务管理局、民航湖北安监局、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武汉铁路局、省铁路办、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武汉城市圈九市政府。
26、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步伐。坚持以生态为基础、文化为核心、旅游为引擎,以资源整合和交通网络建设为重点,抓紧实施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总体规划和交通、生态、文化旅游三个专项规划,抓好神农架机场、清江画廊整体开发、武当山文化旅游扩复建工程等12大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建成支撑区域长远发展的综合交通网络,重点建设一批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大项目。支持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在鄂西圈建设中发挥支撑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鄂西圈办公室、鄂西圈投资公司、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民航湖北安监局、湖北机场集团公司、鄂西圈各市(州、林区)政府。
27、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以港口、航道和船型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步伐。整合岸线资源,突出抓好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宜昌三峡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港口,以港兴城,以港兴业。省级每年筹集5亿元港航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以长江为重点的内河航运建设。以干流发展带动支流发展,以内河航运发展带动流域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建立融资平台,以产业支撑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汉宜和荆岳铁路、宜巴和杭瑞高速、鄂东和荆岳大桥、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打造江汉航运圈。加快沿江现代农业示范带、临水优势产业带和城镇群建设,推进沿江城乡一体化。重视“荆州段”的开发建设,更好地发挥“腰身”作用。推进“两圈一带”实现互融互通,促进全省区域、城乡、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精心组织实施三峡工程后续规划。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武汉铁路局、省铁路办、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移民局、省三峡办。
28、认真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结合湖北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努力提高湖北在中部地区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中部“两纵两横”经济带的布局特点,加快长江经济带、京广、京九沿线重要节点和结合部的建设和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铁路办。
(二)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29、将省财政调度使用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增加到30亿元。抓好招商引资,培育特色产业,办好工业园区,壮大骨干企业,促进关联产业、企业、项目融合,建成一批百亿规模的产业集群。统筹县域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委农办、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