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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2010)


  (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30、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内需、调结构的战略任务和重要抓手。抓紧编制湖北省城镇化和村庄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体系。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坚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在抓好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同时,逐步形成“宜荆荆”(宜昌、荆州、荆门)、“襄十随”(襄樊、十堰、随州)等新的城市群。把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中心城镇发展上,突出产业发展,注重地域风貌和特色文化的规划设计,做大县城和中心镇。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深入推进“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加快生态家园建设。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市场网络将城乡要素进行配置和组合。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加快脱贫奔小康步伐。

  31、坚持农村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投资、以工代赈等各项扶贫工作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今年再解决4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脱贫问题。抓好扶贫搬迁,完成1377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深入实施“616”对口支援和“1+1”对口帮扶工程。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

  (五)启动湖北汉江流域综合开发。

  32、认真落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抓紧湖北汉江流域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和启动实施,重点建设现代水利航运带、生态环保带、先进制造业带、现代农业带、沿江沿线城镇带、山水休闲和历史文化旅游带等六大特色功能带。加快引江济汉和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等重大工程建设。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大局,确保完成738万移民的外迁安置,全面启动库区后靠移民搬迁工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南水北调办、省移民局。

  四、推进城乡统筹,夯实“三农”基础。

  (一)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3、以推进增加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为重点,启动33个产粮重点县新增粮食产能工程,整乡整村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确保全年粮食增产4亿斤。大规模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大规模开展畜牧水产养殖和园艺作物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推进农业板块基地和农业专业大县建设。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着力加强良种培育和推广运用。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等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力争新增高标准农田100万亩、改造低丘岗地50万亩、改造低产田75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水利厅。

  (二)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34、全面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按期足额发放各项农业直补资金,禁止将惠农资金用于任何名义的抵扣。严格执行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做好棉花、猪肉调控(收储)预案,稳定农民生产预期。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过百亿元的县(市)、一批过50亿元的园区、一批有很强带动力的龙头企业、一批在全国知名的品牌,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效益。进一步推进龙头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发展订单农业,实现企业与农户双赢。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和技能培训,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加强农民工回归创业扶持和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增加农民工资性和非农经营收入。确保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粮食局、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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