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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员会委、四川省卫生厅等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城镇供水运行评估考核标准(三)
  单位名称: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应得分)

条款序号

单   位   规   模   区   分

 

 

实际得分

10万立方米/日及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

5万立方米/日(含5万立方米/日)以上、10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1万立方米/日(含1万立方米/日)以上、5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1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二、基础管理

(25)

7

制定有企业(公司)管理标准。

扣分标准:未制定标准本项目不得分;标准不规范、欠完善扣2~3分。

5

 

8

制定有防灾及重特大事故等应急预案。

扣分标准:没有任何应急预案本项目不得分;较标准相比,每少一项预案扣2分。

6

 

9

建立了水质监测化验机构和设施,按月有原水、净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检测分析报告。

扣分标准:未建立水质监测化验机构扣5分。有国家级的得5分;省级的得3分;自建的得2分。无按月水质检测分析报告扣5分;较标准每漏一项扣1分。

10

 

10

按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上报各种报表、报告和资料。

扣分标准:上报不及时扣0.5分,漏报一项扣0.5分。

1.5

 

11

财务管理帐目、凭证、报表规范、合法,依法纳税。

扣分标准:财务管理欠规范扣0.2~0.5分;有偷、漏税现象扣0.5~1分。

1.5

 

12

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

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18%以上。

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15%以上。

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10%以上。

 

 

扣分标准:较标准绿化覆盖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1

 



  四川省城镇供水运行评估考核标准(四)
  单位名称: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应得分)

条款序号

单   位   规   模   区   分

 

 

实际得分

10万立方米/日及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

5万立方米/日(含5万立方米/日)以上、10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1万立方米/日(含1万立方米/日)以上、5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1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三、水源管理

(5)

13

取水口应安装防护栅和网罩

0.5

 

14

取水口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无杂物、垃圾,水面无累积漂浮物。

0.5

 

15

取水口上下游和井取地下水的水源应划定水源保护区,并设立明显标志和严禁事项告示牌,严禁捕捞、网箱养鱼、游泳、爆破、取土、淘砂、排污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1

 

16

建立健全与环保部门 联系制度,应制订有防止水源污染防范措施、预案,建立源水巡查制度。

1

 

17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作为源水监测段,并设有监测点。

0.5

 

18

供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1

 

19

取地面或地下水每日应对源水检测。每月应按国家规定项目作1次全分析。

取用地面或地下水每日应对源水检测。每季1次全分析,无条件检测项目应委托。

取用地面或地下水每日应对源水检测,每年1次全分析。无条件检测项目应委托。

0.5

 



  四川省城镇供水运行评估考核标准(五)
  单位名称: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应得分)

条款序号

单   位   规   模   区   分

 

 

实际得分

10万立方米/日及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

5万立方米/日(含5万立方米/日)以上、10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1万立方米/日(含1万立方米/日)以上、5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1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四、工艺管理

(5)

20

水处理工艺必须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要求。设备、设施应满足净化工艺要求。水处理设备必须有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1

 

21

净水药剂必须有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产品合格证,进厂进行质量检验,保证药剂在有效期内使用。厂内药剂须室内存放,保管规章制度健全。

1.5

 

22

工序有明确的质控点和质控标准、质控方法,质控点有明显标志。

滤前滤后各设一质控点,每二小时检测一次浊度。

1

 

23

滤后水浊度不高于1NTU(特殊情况不超过2NTU)

滤后水浊度不高于2NTU(特殊情况不超过3NTU)

滤后水浊度不高于3NTU(特殊情况不超过4NTU)

滤后水浊度不高于4NTU(特殊情况不超过5NTU)

1.5

 

五、水质管理

(15)

24

出厂水、管网水均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标准。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

出厂水、管网水均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标准。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7%。

出厂水、管网水均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标准。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6%。

出厂水、管网水均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标准。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5%。

4

 

25

必须设置化验室,能自检国家颁布的指标项。

必须设置化验室,能自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106项指标,必检指标有委托检测单位。

必须设置化验室,能自检或委托检验现国标106项指标,其它必检指标每季须委托检验1次。

必须设置化验室,能自检细菌、大肠菌、余氯、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CODMN、氨氮等11项,其余指标有委托检测单位。

4

 



  四川省城镇供水运行评估考核标准(六)
  单位名称: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应得分)

条款序号

单   位   规   模   区   分

 

 

实际得分

10万立方米/日及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

5万立方米/日(含5万立方米/日)以上、10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1万立方米/日(含1万立方米/日)以上、5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1万立方米/日以下的

五、水质管理

(15)

26

供水出厂水每日检测指标不少于10项,每周增检2项指标,每月作1次水质全分析。

供水出厂水每日检测指标不少于9项,每周增检2项指标,每月作1次水质全分析。

供水出厂水每日检测指标不少于7项,每月自检或委托检测35项指标,每季作1次全分析。

供水出厂水每日检测指标不少于5项,每半年委托检测全分析。

3

 

检测项目应包括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CODmn、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等。

27

按规定设置管网水质监测点,至少每两万用水人口,设1个取样点,每周检测2次,管网水四项指标合格率不低于98%。

每周检测2次,管网水四项指标合格率不低于96%。

每月检测2次,管网水四项指标合格率不低于95%。

每日测2次管网水四项指标合格率不低于94%。

4

 

六、管网及压力

(10)

28

有完善、准确的城市供水管网平面布置图。

有经评审批准的城市输配水管网改造设计方案及设计图。

2

 

29

每10平方公里供水面积设一个测压点,最少不得少于二点。压力控制点的压力实行连续测定并自动记录,每季进行全面测压并绘出等压曲线及低压区范围。

每10平方公里供水面积设一个测压点,最少不得少于二点。服务压力控制点需有连续压力记录,每半年进行全面测压并绘出等压曲线图及低压区范围。

每10平方公里供水面积设一个测压点,最少不得少于二点。压力控制点的压力实行连续遥控并自动记录。每年进行全面测压并确定低压区范围。

根据供水面积设测压点,最少不得少于二点。服务压力控制点采用自动压力计记录,2年进行全面测压并确定低压区范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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