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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11.推动农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上半年开展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调查,确认全省乡镇卫生院名称和数量;做好2009年全省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调查数据的分析利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各地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协助做好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和编制标准制订工作,协调落实乡镇卫生院的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指导四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结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手开展农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影响方面的研究,进一步推动运行机制的转换,增强农村卫生机构的发展活力。
  三、稳步推进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12.全面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等文件要求,规范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在22个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省级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上半年各市都要按照有关要求,在所有县(市、区)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确保2010年全省规范化建档率不低于30%。
  13.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管理。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度情况报告制度,组织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协调有关部门加大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人均15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14.开展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终期工作。根据《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卫生部终期评估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四、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5.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根据各市要求,上半年组织一次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管理系统,实现乡村医生队伍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逐步将乡村医生业务、财务等信息纳入管理系统,及时准确掌握农村卫生机构运行状态。上半年,制订下发做好全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通知,指导各地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和换发工作。
  16.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文件要求,研究制订我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拟订《山东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切实加强乡村医生考核工作,逐步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继续协调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上半年组织召开我省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座谈会,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农村卫生工作。继续做好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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