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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在我国医院内开展较少,可借鉴的成熟经验不多。各试点医院在试点工作中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逐步建立我省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的长效机制积累经验。要按照《山东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山东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另行制定下发)要求,每月组织对本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每年6月和12月底前向我厅报送评估情况。我厅每年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半年组织对各试点医院上报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为方便工作,请各试点医院指定专人负责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联络和有关信息的报送,并将联系人和信息报送员的信息(附件2)于3月20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省卫生厅联系人:李倩倩,谭成森
  联系电话:0531-67876155,67876150
  电子信箱:sdyz@vip.sina.com。

  附件:1.全省临床路径试点医院及专业名单
  2.全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联系人和信息报送人员信息采集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全省临床路径试点医院及专业名单
  (共48家)

试点医院

试点专业

山东省立医院

产科专业

内分泌专业

山大齐鲁医院

普通外科专业

骨科专业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内分泌专业

眼科专业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心血管内科专业

消化内科专业

普通外科专业(胃肠外科)

骨科专业

山东省胸科医院

呼吸内科专业

心血管内科专业

胸外科专业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妇科专业

神经内科专业

神经外科专业

耳鼻喉科专业

心血管内科专业

普通外科专业

内分泌专业

山东大学口腔医院

口腔科专业

山东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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