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赴山东、河北等地学习考察的通知
(湘政教督通[2010]83号)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为了推动我省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和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年初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各市州主任督学、教育督导室主任于2010年3月9日-3月14日赴山东、河北等地学习考察。请各市州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参加学习考察人员,并于3月4日(星期四)下午5:30前将参加学习考察的人员名单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请参加学习考察的同志于3月9日上午10:00之前赶到今朝宾馆集合,统一出发。学习考察期间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用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附件:参加学习考察人员名单回执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0年3月3日
附件:赴山东、河北等地学习考察人员名单
市州:
请各市州务必在3月4日下午5:30前将此表填好,并传真到省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