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汇报材料一式8份,汇报材料必须包括上述会议需听取的四部分内容;
2、所属矿井受水害威胁情况表一式8份(会前按附表1-7要求汇总,不受威胁的矿井不需填写,材料和报表带电子文档);
3、各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所属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煤矿、各省属煤炭企业负责通知所属煤矿按要求参会。
(二)各生产矿井与会人员携带:
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及防治水工作书面汇报材料一式8份;
2、近期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水文地质图各1份。
附件:受水害威胁矿井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受水害威胁矿井情况表
表一:
受地表水(地面河流、湖泊、塌陷区、地面斑纹、煤层露头等)
威胁矿井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