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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加大应急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气象监测、视频监控等监测设施、设备的投入,完善监测网络;加强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制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指导意见,依托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

  (三)加强应急处置财政保障和补偿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经费保障机制和应急征用补偿机制,明确补偿主题、标准、程序等。

  九、加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力度

  (一)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推进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国内外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综合水平。

  (二)加强应急管理与技术研究。筹建市应急管理协会,搭建应急管理与技术研究的平台,与市科技部门合作开展科研课题研究;贯彻《广州市与中山大学建立市校战略合作关系协议》精神,加强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在技术装备、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十、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估办法

  (一)健全考核体系。根据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出台情况,研究制订《广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加强应急能力评估。建立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健全市、区(县级市)、镇(街道)、村(居)四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督查。结合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专项检查,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督查力度,对各区(县级市)、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大检查,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一、加强应急管理合作交流

  (一)加强与国内外相近城市的合作交流。适时组织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到国内外城市学习借鉴应急管理先进经验。

  (二)完善与毗邻城市的合作机制。结合《广州市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强化广佛同城、毗邻城市和珠三角地区9城市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在信息共享、共同应对跨区域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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