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对“一会两站”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和红盾护农服务站及12315维权联络站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47号)精神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支持、工商消协牵头、多方联动配合、群众监督参与”的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要将“一会两站”建设纳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定期检查考核。采取“工商部门自筹一点、各级政府补助一点、社会各界支持一点”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落实“一会两站”的经费问题,保证“一会两站”作用的正常发挥。
(四)切实解决好工商部门基层基础建设中的问题。县、区政府要把工商部门基层基础建设与政府其他部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帮助改善基层工商所的办公、生活条件。对工商部门获准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在土地征用、城建规划、权证办理等方面要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能减免的费用要减免,能降低的费用要降低。同时还要积极协调解决好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支持工商部门不断改善基层基础建设条件。在生产要素集中、生产力聚集的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申请设立工商分局的,要在项目立项、土地划拨等各项政策上给予倾斜和照顾。
(五)切实解决好工商部门国有资产无有效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工商部门国有资产因办管脱钩、体制上划等各种历史原因,部分国有资产无有效权属证明。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国土、房管等部门要综合历史和现实情况,灵活掌握政策,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和办法,在工商部门补办国有资产有效权证时,适当减免规费,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切实解决好工商部门国产资产无有效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
(六)关心爱护工商部门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县、区政府对工商部门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住房、子女就业、医疗保障、离退休人员待遇等要与当地其他政府部门一视同仁,统筹解决,确保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有关保障待遇得到落实。
(七)重视工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县、区政府和市政府财政、信息部门要将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政策、资金、设备等扶持力度,确保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与各级政府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同步推进,促进政府部门信息化水平的整体提高。
五、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县、区政府要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重点,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及时听取工商部门工作汇报,切实帮助工商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在招商引资、驰(著)名商标争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要参照政府相关规定给予工商部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