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
第一件 解决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和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
包括2项:
第1项:省上下达我市人口饮水安全工程。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水务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省上下达我市新增农村沼气用户。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农牧局主办,市发改委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二件 二级公路和通乡油路建设
包括2项:
第1项:启动实施全省县通二级公路工程下达我市建设任务。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省上下达我市农村公路通乡油路工程。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三项 土地整治与梯田建设
包括2项:
第1项:省上下达我市土地整治任务。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国土资源局主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省上下达我市梯田建设任务。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水保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办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四件 农民技能培训工程
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五件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由李东新副市长负责,市农村信用联社主办,市银监分局、市人行协办,各县区信用社实施。
第六件 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
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财政局主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七件 提高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一)城市低保。2010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即全省平均标准由185元提高到204元,平均补差由月人均110元提高到129元,同时继续发放月人均58元物价补贴;(二)农村低保。2010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728元提高到850元,平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48.6元提高到65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由月人均45元提高到60元,市县配套由月人均3.6元提高到5元。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