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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卫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卫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卫科字〔2010〕174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及其各直属附属医院,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内蒙古森警总队、呼和浩特铁路局、包钢集团卫生处及所属医院:

  现将《2010年全区卫生科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2010年全区卫生科教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卫生科教工作将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改任务为中心,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为主线,以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科技创新和适宜技术推广、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养为重点,全面落实卫生科教工作各项任务。

  一、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全区医疗卫生学科的发展

  1.继续实施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继续实施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督促各项目学科强化人才培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学科发展亟需的仪器设备,跟踪国内外医学发展前沿,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进科技进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努力缩小与发达省市区的差距,带动全区相关学科的进步与发展。鼓励各盟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学科建设。

  二、以卫生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为先导,促进全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

  2.积极组织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坚持以公共卫生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疾病为重点,突出应用研究,兼顾有重要意义的基础研究,积极鼓励和组织广大卫生科技工作者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提升我区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研立项项目督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年内,组织开展卫生厅立项科研课题征集、评审工作。同时,做好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申报和卫生科技成果登记推荐工作。

  3.促进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坚持创新与引进相结合的卫生科技工作方针,督促和鼓励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吸收和推广应用国内外已经成熟的、对我区医疗卫生科技水平的提升具有标志性意义、对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健康需求具有重大意义的高新、高难临床诊疗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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