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年度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指导盟市做好工程改造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好网络版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搭建融资平台,为工程实施提供贷款支持。
15.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启动农村牧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争取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提高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加强管理,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举办全区随班就读工作现场会。指导盟市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巩固扫盲工作成果,重点扫除妇女文盲和少数民族文盲。
五、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6.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启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计划。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促进职普比例协调发展。
17.着力提高职业教育学生实践能力。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产合作,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推动职业学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做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举办全区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组队参加全国技能竞赛。
18.创新成人教育工作。配合劳动、农牧部门,积极承担农业生产技术和农牧民外出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积极推动社区教育的试点工作。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
六、坚持内涵式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9.继续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对一期(2005-2009年)工程建设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启动“质量工程”二期(2010-2014年)建设。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做好自治区高职院校特别是重点做好民办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
20.组织新一轮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修订《内蒙古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定《内蒙古高校2010-2014年专业建设规划》,做好2010年度高校新增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的评审工作。
21.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做好“草原英才”工程-重点学科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子项目实施工作。开展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大力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研究生培养质量。
22.加快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和创新团队建设。组织实施高校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完成高校“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对2009年立项建设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投入力度,大力培育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基地。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支持和引导高校与企业及政府部门通过合作研发、共建创新平台、组成产学研战略联盟等形式开展科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