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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3.加快推进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抓好高职院校重点(特色)项目建设,推动示范校建设工作。积极落实示范性高职院校与其它高职院校的对口协作,抓好新建院校的规范化建设。开展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增强高职教育活力。
  七、执行“优先、重点”方针,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24.继续落实好民族教育方针政策。做好实施“内蒙古民族教育发展工程”总结验收工作,提升民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做好国家民族院校建设工程在我区的项目建设工作。
  25.促进民族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民族幼儿教育,提高民族义务教育内涵发展水平,稳步推进普及蒙古语授课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民族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争取在民族语言授课高中阶段和民族幼儿教育阶段实现免费教育。
  26.加强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和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继续做好蒙古语文等级考试的前期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蒙古文版本教学资源(第二阶段)》开发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民族中小学的特色教育和协作交流及教科研活动。
  八、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7.积极稳妥地做好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工作。指导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评定机制。制定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创新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扩大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教师数量。
  28.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
  29.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落实“农村牧区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农村牧区骨干教师1500人参加自治区级远程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村牧区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重点抓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完成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普通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等教师培训任务。组织实施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培训。组织好中小学校长培训活动,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30.着力加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做好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派遣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出国进修人员遴选工作,组织好自治区500名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抓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高实践教学能力。继续实施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工程,加强教学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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