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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2010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通知


  (六)农机建设。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导向,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具,努力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新建饮提灌站20处500千瓦,新增提高控灌设备800台(套)5700千瓦,修复改造提灌机械2500台25000千瓦。

  (七)沼气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切实抓好农户沼气和养殖场沼气建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万口。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整合项目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坚持山、水、田、林、路、气、机配套,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灾后重建、城乡环境治理、农业“三大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实行“项目打捆布局、资金集中投放”,重点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农业产业园区、连片扶贫开发区打造“产业优势突出、基础设施完善、增收效益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农建综合示范区。每县(区)要集中人、财、物资源,建立2-3个农建综合示范区。

  (二)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拔千斤”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农户建管、综合配套”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户自主建、业主开发建、村民自治建的新机制。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用水协会群众自我管理组织,鼓励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农建管理。

  (三)严格工程管理。强化科学设计,严格按照工程规划设计程序进行勘测设计,确保工程规划科学合理。强化项目管理,逗硬落实项目公示制、规划评审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严格工程建设标准,严把施工质量关,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反馈,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水利、农业、林业、交通、国土、农机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完善服务;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典型事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市上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李冰杯”竞赛活动纳入2010年全市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管理,对获得省上“李冰杯”奖励的市直部门,按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引导推动农业农村基础建设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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