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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明确和强化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的功能与定位

  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工作要体现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师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基本理念。依据对测试结果的统计分析,以学校或区域、学科为单位,对学习状况、学习能力、教学过程和管理过程进行实际的诊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三)积极推进学科考试与评价改革,加强发展性评价。

  市(州)、县(区)要从本地区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实际出发,选择主要学科,开展考试内容与评价方法的改革。各学科还要积极开展发展性评价研究,更新评价观念,建构与课程标准一致的评价指标体系,承认和允许学生的发展目标存在差异,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和方法,逐步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根本目标的学生学科学业成绩评价体系。

  (四)建立抽测制度,完善毕业、升学考试制度。

  为了逐步建立省、市、县义务教育各学科教学质量的标准及检测模型,检查市、县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状况,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市(州)、县(区)可以有选择地在有关学段每学年选择一个年级作为抽测对象(不同学段适当错开年级),依据学科课程标准,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开展水平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并对抽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逐级上报分析报告。统计结果不进行排队。

  (五)形成长效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制度,及时有效的监控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体系改变传统考试中的单一知识质量观,在测试中,不仅测试学生课业的学习情况,还要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家庭环境,对校长、教师的管理、教学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把学生的学业表现与家庭环境、日常生活、学校环境、学习兴趣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查。因此,必须建立长效的、制度化的监测制度,完善教学评价、管理和督导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等。

  (六)组建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的专业人员队伍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一个多领域、多学科专家共同参与、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不断提高科学测试和质量分析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扩大测试结果的使用范围,完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的内涵,要在对测试结果的自觉、科学运用的过程中,提高教学管理的水平,要以管理和培训为手段,组建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的专业人员,加强专业机构建设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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