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召开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启动大会暨首期管理者通识培训会的紧急补充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政府召开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启动大会和省教育厅《关于召开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首期管理者通识培训会的通知》(甘教基〔2010〕12号文件)要求,为了提高会议效益,扩大培训受益面,降低会议成本,经教育厅研究决定,将会议形式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时间、参会人员不变
二、会议形式
调整为网络视频会议。在兰州设主会场,在各市(州)设立分会场。
三、在兰州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
(一)各市(州)教育局局长各1人。
(二)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和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主管校(院)长及其教育学院(系)负责人各1人,教育部西北师大课程研究中心负责人1人,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负责人1人。
(三)教育厅相关处室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各1人。
(四)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指导组全体成员。
四、在各市(包括兰州市)、州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
(一)各市(州)教育局基教科长和教研部门负责人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长。
(三)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校长
五、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兰州大学逸夫科学馆二楼报告厅,会议代表在兰州饭店中楼大厅报到。
各市(州)分会场的地点在各市(州)教育局视频会议室;凡有教育卫星接收条件(见附件二)的学校,可由学校组织教师和教研人员在本校内收看视频会议实况。
六、会议的条件保障
本次会议通过地面网络、卫星通信系统进行传输,由省电教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技术支持、各市(州)电教系统配合,要求接收一方的环境和条件达到相关要求。利用卫星接收小站参加会议的学校,相关技术问题由当地电教系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