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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加快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目标,市场需求为导向、服务与产业融合为切入点、资源共享为手段,突出“增量”和“提质”,依托区县科技部门、特色工业园区和行业组织充分探索和实践,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培养造就生产力促进事业领军人物和满足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跨越式发展,形成服务规范、特色鲜明、开放协作、高效运行的生产力促进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大力加强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能跻身于国际竞争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及其联盟,把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成为全市科技中介机构的骨干力量。到2015年,建成与长江上游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相适应的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和区县“一园区一孵化器一生产力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
  三、积极构建纵向协调、横向配套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网络
  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相结合,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和“政府推动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构建以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龙头”,区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骨架”,园区中心为“触角”,与行业中心相联系,布局合理,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体系。支持各区县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为区域经济、“块状”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服务的专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组建工作,逐步在市、区县不同层次和特色、重点行业形成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生产力组织群体。
  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坚持分类指导合理布局,在“一圈”,以经济主体和产业聚集区为核心,着重引导生产力促进中心参与特色工业园区、高新区二次创业。在“两翼”,依托区县科技部门建立以服务能源矿产、特色农业、旅游为主的综合性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各行业,重点借助市总商会、行业协会、控股集团等力量,建立各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到区县特别是“两翼”地区,建立专业性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立足服务区域发展实施专项行动
  实施产业发展服务行动。生产力促进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进入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服务,建立面向产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科技标准、工业设计、软件外包等服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大做强重点企业,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全市重点产业和电子信息、软件、LED照明等新兴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升全市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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