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的名义统一邀请。由省海外联谊会、省台办、省侨办、黄帝陵基金会、香港骊山公司、省旅游局等单位组织实施。邀请对象是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中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重要统战对象;海外、境外华人团体、社团组织有影响的人士,知名企业家、科学家、艺术家;助建黄帝陵整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代表以及重要旅游团队。
(四)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部委及兄弟省(区、市)负责同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官员由省接待办负责接待。
(五)“清明·感恩与社会和谐”学术研讨会代表由会议统一安排参加公祭典礼。
(六)省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庚寅(2010)年公祭黄帝祭文征集活动获奖作者由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排及邀请接待。
六、工作任务分解
(一)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公祭黄帝典礼实施方案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公祭活动及系列活动工作的落实。
(二)省公安厅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省政府外联办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协助保障公祭典礼及系列活动顺利举行。
(三)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西安至黄陵虎尾隧道间的道路安全畅通以及沿途各服务区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省卫生厅负责宾客下榻酒店及招待会的食品卫生监督以及公祭典礼现场医疗救护与保健工作。
(五)陕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告祭乐舞(乐舞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六)武警陕西总队负责为公祭典礼提供礼仪兵服务。
(七)共青团陕西省委负责组织志愿者,为公祭典礼现场提供相关服务,并协助组织“中华和谐赋”的实施。
(八)西安工程大学负责典礼现场礼仪服务。
(九)延安市、黄陵县政府负责宾客瞻仰轩辕庙、轩辕殿、拜谒黄帝陵的相关接待及礼仪服务工作,并负责公祭典礼现场祭台、记者台搭建,黄帝陵、轩辕庙、轩辕殿、祭祀大院修葺,保障县城内道路、供电、通讯安全畅通,陵区内外环境卫生、社会秩序维护等保障服务工作。
七、活动经费
庚寅(2010)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活动所需经费300万元,请省财政厅按时下拨。“清明·感恩与社会和谐”会议费及陕西电视台邀请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宣传费和其他新增活动所需经费,由有关部门作出预算说明,省财政厅核拨。